安庆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比例至0.5%
核心提示:安庆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比例至0.5%安庆日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我市决定,在前两次降低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基础上,再次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0.5%,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
2017年1至5月已按调整前缴费比例核定的单位,其多缴的失业保险费,将分5次在2017年6至10月失业保险月度征缴计划中扣减(即2017年6月扣减2017年1月,以此类推)。
此次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再次为市本级参保单位每月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共计230万元。。
安庆失业保险小知识: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来源中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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