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为借款伪造房产证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核心提示:安庆:为借款伪造房产证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钱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决已于8月21日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20日,被告人钱某某在事先征得张某某的同意下,欲借用其房产证抵押借款,因该证抵押在担保公司无法取出,钱某某便从网上找人制作了一本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某某的假房产证,并抵押给他人借款20万元。因借款到期后其无力偿还本息被诉至法院,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房产证系伪造,后移交公安机关。
案发后,被告人钱某某至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钱某某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结合司法部门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该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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