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小孩 发表于 2016-12-31 15:13:06

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实施诈骗 此案为安庆市宿松县首例

       今年10月3日,宿松县公安局孚玉责任区刑警队在侦办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发现,安徽霍山县吴某冒用甘肃省马某身份,于今年8月在安庆市宿松县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致使受害人马某存入另外一张银行卡内的4万元现金被人盗刷。12月19日,现年19岁的吴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此案是宿松县首例,警方立即展开对吴某的追捕工作,并于当月19日远赴霍山县将其抓获归案。据吴某交代,今年8月,受他人指使和利益迷惑,他利用面部特征与马某有相似的条件,冒用马某的身份信息和自己的相片通过地下制证渠道,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然后持该身份证在宿松县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
  警方通过进一步侦查查明,指使吴某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的人员是一伙信用卡诈骗分子,他们利用吴某办理的银行卡,通过手机绑定银行卡及第三方平台转账等方式,对受害人马某存入另外一张银行卡内的现金进行盗刷,造成马某损失现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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