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甘国辉二审获刑6年8个月
核心提示:安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甘国辉二审获刑6年8个月近日,马鞍山市中院对安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甘国辉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决定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今年53岁的甘国辉,先后担任桐城市卅铺镇党委书记、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局长、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法院查明,甘国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下属单位和部门相关人员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53294.62元、美元15000元、澳元5000元和2480.5瑞士法郎,数额巨大,并为其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甘国辉的受贿时间多集中在2007年至2014年,而给甘国辉送钱的也多是建筑公司老总和包工头,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甘国辉先后33次收受安徽中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刚、法定代表人李庭民人民币共计49万元,并为其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
手表、购物卡、黄金酒杯,甘国辉受贿的物品“五花八门”,也是“来者不拒”,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14年期间,甘国辉先后11次收受个体包工头陈某人民币25000元,购物卡10000元、翡翠手镯1个、蓝宝石项链1根、呼吸机1个,冬虫夏草1盒、燕窝2盒、体检费人民币48626.92元,共计价值人民币276512.92元,并为其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
此外,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2月26日期间,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人员先后对被告人甘国辉的住处和办公室进行搜查,依法扣押、查封人民币185880元、美元25407元、欧元1010元、港币19200元,面值966300元的购物卡、手表、茅台酒等涉案财物。
经查,甘国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购物卡256000元,其本人、女儿的单位均未发放过购物卡,妻子单位发放购物卡11600元,家庭持卡消费58050元,甘国辉对剩余价值744056.12元的购物卡无法说清来源合法。
今年8月23日,一审法院于以受贿罪和巨额来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一审判决后,甘国辉和公诉机关均以量刑不当,提出上诉和抗诉。
经过审理,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除了一审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外,对于甘国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某为其房屋装潢支出160168元、以及接受购房优惠款18万元,均认定为受贿行为。据此,二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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