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规范村级干部待遇
核心提示:安庆市大观区:规范村级干部待遇今年以来,为认真实施好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安庆市大观区制定《大观区村级干部待遇发放细则》,围绕“五个统一”对村级干部待遇进行规范,确保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激发村级干部干事热情。
统一确定对象。要求享受待遇的村干部必须在职在岗,且必须在上一届村“两委”换届确定的职数内。如有新增村委人员必须是按照程序进行正式选举产生并经由乡镇党委正式任命。2016年,全区共审核确定124名村干部统一规范基本报酬发放。
统一确定标准。确定2016年村“两委”正职、村其他成员基本报酬分别按照2175元/月和1975元/月标准发放;绩效报酬按照上年度安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0-30%执行;村干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安徽省人均工资的60%;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统一购买300元/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统一操作流程。每月由乡镇财政所编制当月的《大观区乡(镇)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清册》、《大观区乡(镇)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清册审核意见表》,交乡镇组织委员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及时反映村干部调整情况。
统一发放方式。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区财政局按涉农“一卡通”发放程序,按月打卡发放;村干部绩效报酬由各村自筹资金经乡镇批准后自行发放;村干部社会保险由银行按时扣缴;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乡镇统一组织参保。
统一确定时间。乡镇每月固定在15日前将村干部报酬发放清册和审核意见表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批后,于20日前通过区财政局,每月30日前及时打卡发放。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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