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老房住了三十年 如今购买成难题
核心提示:安庆:老房住了三十年 如今购买成难题市民杨奶奶和老伴在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4号3栋住了已经有三十年,最近她想把住房买下来,才发现这套居住了三十年的住房根本办不下房产证,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这套住房就是杨利先杨奶奶和老伴的房子,因为年事已高,每天上下五楼实在是太吃力了,两位老人便在外租了一套住房,这套房子就空在了这里。据杨奶奶说,这套房子是老伴的原单位,在1983年分给他们的。如今她想将房子买下来,却碰到了难题。
(大观区市府路4号3栋居民杨利先同期声)单位也不存在了,我们也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手续来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你有这个居住权,退休人员有的走了,我说不好听的,有的人都死了,你找哪个人来给你证实呢。
杨奶奶老伴的原单位是安庆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二队,在2009年已经改制了,最后的一批留守人员也退休了,找不到人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杨奶奶才没法买下房子。
(大观区市府路4号3栋居民杨利先同期声)分着一直住着没动它,后来单位不存在之后,有几个留守人员,我老伴怕这个房子以后没依据,特意强行叫他收房租缴了房钱,这样才打了个收据,所以我们把这个收据留着,不然你有什么证据,这个房子是你住的。
根据杨奶奶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一位已经退休的留守人员,他说,不是不想给她提供材料证明,而是实在没有。
(原安庆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他那房子是当初他家拆迁,少了个十几个平方,不晓得多少个平方,还房的时候少了一点,队里出了点钱把它买了,但是这个钱也就没了帐,出了钱就算了,房子分他,什么手续都没办,任何财务上的一点东西都没留下来。
记者只好来到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的工作人员答复,杨奶奶手中的房屋租金票据并不能作为买房依据,如果房屋当时是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二队分配的,只有提供房屋的公房证,才能进行购买。记者也将此情况反馈给了杨奶奶。
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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