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小孩 发表于 2016-6-2 13:31:51

安庆桐城一男子强奸六旬妇女 事发锒铛入狱

5月30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结了一起强奸上诉案件,被告人江某在二审期间自愿撤回上诉,市中院经审查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  被告人江某,男,1968年出生,安徽省桐城市人,瓦工,2015年6月15日15时许,江某从自家出发,骑电动车沿公路行驶,后到达桐城市文昌街道附近,将电动车停放在汪某(女,1953年出生)家门前的大路边。  江某下车走到汪某家,以要水喝为由进入汪某家中,江某进门后将大门关上,要求与汪某发生性关系,汪某不从,江某强行与汪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江某骑车离开现场,汪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并将其抓获归案。之后江某亲属主动向汪某道歉并赔偿。  桐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鉴于江某系初犯,又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从轻处罚。该院以被告人江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江某不服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期间,江某自愿撤回上诉。(方国松 张跃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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