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小编 发表于 2016-5-12 18:13:16

安庆太湖一男子钱包丢了却谎称被盗数万元

核心提示:安庆太湖一男子钱包丢了却谎称被盗数万元

安庆市太湖县汤泉乡一村民殷某某,在县城法华路天一宾馆门前的公交站牌候车时,不慎将挎包遗失,包内只有280多元现金。为了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让警察快速找回其遗失的挎包,殷某某竟向警察谎报称其挎包“被盗”,包里有四万多元现金。5月10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太湖警方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已将遗失的挎包找回并归还给殷某某。但针对殷某某虚假报警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警方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5月3日下午,太湖县公安局晋熙派出所接到居民殷某某报警称:当天下午14时许,他在天一宾馆门前的公交站牌等待公交车时,放在候车座位上的一个挎包被人偷走了,包内有现金四万多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对殷某某展开详细询问,并将警情向城区刑警中队通报。随后,民警会同城区刑警中队调查此案,第一时间赶赴殷某某被偷挎包的公交站牌进行调查走访。
  在调查现场视频监控时民警发现,殷某某携带一个棕黑色皮挎包到天一宾馆门前的公交站牌等车,在候车时殷某某放在候车座位上的挎包不慎滑落到公交站牌后的地上,后被一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捡走。
  经过视频侦查,民警在高界路一足浴店附近将环卫工人余某某找到,余某某将捡到的挎包交给民警,民警当场对包内物品进行了清点,发现包里除了殷某某报案时所称的现金数额不对,其余物品均在包内。民警对余某某宣传法律政策,并多次进行询问,但余某某坚称未发现包内有四万元现金。
  民警随即连夜查看余某某捡挎包的监控视频,并将报案人殷某某通知到所配合调查,让殷某某指出四万元现金放在挎包的具体位置,但殷某某说话吞吞吐吐。
  通过多方取证,民警推断殷某某有谎报警情的可能。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殷某某表示,他在法华路天一宾馆门前的公交站牌候车时将挎包遗失,包内只有280多元现金。
  公安机关及时将殷某某遗失的挎包找回并归还,但针对殷某某虚假报警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因殷某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谎报警情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安庆太湖一男子钱包丢了却谎称被盗数万元
其实包里只有280多元,男子因报假警反被罚200元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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