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 挪用50余万元
2014年11月24日,安庆一酒业公司经理到大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业务员华某某挪用公司货款,数额较大。民警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最终确定华某某的行踪。2016年3月11日,在北京公安的配合下,将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查,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利用负责安庆市各商超、名烟名酒店、饭店等销售品牌酒,并结算货款的便利,将从76家单位结算的共计50.12万元货款挪作他用,拒不归还公司,挪用款项大部分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