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小编 发表于 2016-2-16 17:39:27

安庆高速“醉驾第一人”被判拘役3个月罚金5000元

核心提示:安庆高速“醉驾第一人”被判拘役3个月罚金5000元

谢某在超过醉驾标准2倍多的情况下,仍驾车上高速,造成两车相撞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对安庆市高速醉驾第一人谢某作出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5000元的决定。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16日获悉,被告人谢某目前已服刑。

  2015年12月5日晚19时许,谢某酒后独自驾车从舒城上高速。沿合安高速行驶至108KM+700M处,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之后又撞上右侧护栏。经鉴定,谢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228.1 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的2倍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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