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子湖、嬉子湖获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
1月10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通过对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申报材料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国家湿地公园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程序,201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同意我市菜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桐城嬉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此前我市仅有太湖花亭湖一处国家湿地公园。 根据要求,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应尽快建立管理机构,完成湿地公园标桩立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科技咨询工作组,完善科技支撑机制,强化科研监测工作,科学指导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工作,防止轻保护、重开发和无序开展旅游现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确保按期验收。 据了解,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5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即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张宏 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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