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病妻 丈夫诉离婚遭拒
妻子在患病期间丈夫提出离婚,法院会支持吗?12月21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开庭审理,法官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周某与被告方某系自主婚姻,且为同一单位职工,双方在业务上也有交流。两人在恋爱后一年登记结婚,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在2012年12月份,妻子方某被检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同月,丈夫周某为妻子办理了出院手续。此后,双方发生争吵,周某将方某送回其母亲家中。2014年12月29日,方某再次因病住院,经相关检查及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后,病情好转。2015年2月份,方某的母亲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 今年11月份,周某提出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后被告因患有精神疾病致情绪激动、行为反常,对此原告应给予被告更多关心与理解,多给予被告心理上的辅助治疗。现在被告的病情尚在治疗过程中,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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