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公交站台边缘凸出一角 骑车男子受伤获赔3万余元
2013年5月28日晚8时左右,陶某骑自行车欲穿过渡江北路一公交站台和绿化带之间的缺口进入主干公路时,被公交站台边缘凸出的一角绊倒受伤。陶某认为,他被涉案公交站台凸出的一角绊倒,且该站台设计不合理,施工存在缺陷,因此,交通局作为建设方,城管局作为管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公交站台边缘凸出的一角绊倒后受伤,受到经济损失包含医药费在内共11万余元。陶某一纸诉状将枞阳县交通局、城管局告上法院索赔损失。11月27日,记者获悉,安庆市中院判决当地交通局、城管局赔偿陶某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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