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小编 发表于 2015-11-13 07:42:42

安庆:“手机一族”别落入“微信陷阱”

核心提示:安庆:“手机一族”别落入“微信陷阱”

“无领域,不微信。”因只要轻松动动手指,就能在交友沟通、衣食住行、理财娱乐等方方面面带来极大便利,微信已成为“手机一族”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因为看中了这一点,而将之作为新的犯罪介质,让微信变成“危信”和陷阱,罪名涉及强奸、抢劫、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受害者尤以女性居多。
  摇来同乡,财物被盗
  【案例】2015年1月14日,闲来无事的小余通过使用微信“摇一摇”认识了祝某。因颇有“共同语言”,小余当日便邀请祝某共进晚餐。风姿绰约的祝某反客为主,异常热情地频频向小余敬酒,不胜酒力的小余很快烂醉如泥。等小余醒来,才发现祝某已经走了,而他装有1.2万元现金的手包、手机、车钥匙都不翼而飞,停在停车场的车也不见了。原来,这一切都成了祝某的囊中之物。两个月后,祝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刑罚和罚金。
  【点评】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不为小余知晓的秘密手段,窃取小余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的确罪有应得。但小余过分轻信刚刚认识的祝某,让祝某有了可乘之机,不也是“自作自受”吗?
  不雅视频,美女被敲
  【案例】2015年2月14日,因不想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剩女”小芳通过微信查找“附近的人”,认识了同病相怜的郭某。郭某随即主动邀请小芳见面,彼此相见恨晚并发生了“一夜情”。谁知,郭某次日却向小芳“借钱”6万元,且表示如小芳拒绝,他将公布两人的不雅视频。原来,郭某偷录了整个性爱过程。小芳无奈照付后,郭某又得寸进尺。小芳只好报警。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点评】郭某使用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小芳财物,数额巨大,确实应当受到法律严惩。可小芳放纵自己、疏于防备、碍于面子,导致丢财失色的后果,难道就不值得其反思,并让他人引以为戒吗?
  多方设局,情郎被骗
  【案例】2015年3月7日,当通过微信聊天得知胡女士需要办理某特种经营许可证但一直毫无进展后,网友邱某表示:负责此事的恰恰是他姐夫,他完全可以帮忙搞定,但因毕竟不是他姐夫一人说了算,故必须有所表示。此后邱某以请吃、送礼等理由,让胡女士付款,而胡女士也“乐此不疲”地先后付出了3.2万元现金。直到有一天,胡女士得知该领导尚属未婚时,才知道上当受骗。不久,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点评】邱某出于非法占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胡女士数额巨大的财物,的确难辞其咎。但胡女士对素不相识的邱某,仅凭其一句瞎话,便“饥不择食”地盲目相信,也不能不让人警醒。
  二维扫描,信息被泄
  【案例】2015年4月26日,当听网友李某说只要使用微信“扫一扫”其提供的二维码,便能获取微信红包且长期有效后,肖小姐便毫不犹疑地照办了。岂料,红包没有领取到,手机却在不知不觉间被种下病毒,包括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在内的全部个人信息被泄露。直到被公安机关告知,卡内的4万余元现金,是被李某通过伪造银行卡在ATM机上取走,一直莫名其妙的肖小姐才如梦初醒。不久,李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点评】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获取的信息,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确实罪不可恕。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瑞星公司早在2012年发布的《中国信息安全综合报告》中就指出,二维码、微信等移动App已是泄露个人信息的主要平台。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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