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当面承诺高额收益 60多名中老年人被诓700余万
核心提示:安庆:当面承诺高额收益 60多名中老年人被诓700余万“你想投资理财吗?我们的回报丰厚,签订合同,还有担保,安全可靠!”当听到这样充满诱惑的消息,你动心了吗?加上异常热心的业务员积极招待、实地考察,盲目参与,造成惨重损失就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
70岁的胡老爹就是在市区某公园休闲时因看见融资理财公司业务员做宣传而被牵扯进来的,他和老伴分两次共投资了6万元用于所谓的文化传播公司资金周转,拿到5700元利息。之后由于没有抵挡住高息诱惑,最终落得血本无归。
在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金融领域犯罪正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因组织性、欺骗性强、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备受关注,而目标人群锁定为中老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犯罪对象的特殊性而尤为突出。
犯罪嫌疑人詹某某、胡某某就是利用文化传播公司、融资理财公司分别作为借款方和中介方,承诺高额收益,通过向社会公众发送传单,召开宣讲会、投资人“口口相传”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的。自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詹某某、胡某某共向60多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存款700余万元。10月22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詹某某、胡某某批准逮捕。
融资公司悄悄易主
安徽幸福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为詹某某,公司被许可经营广告制作、发布,一般经营文化传播咨询、婚庆服务等。然而,正是这家注册资本数千万元的企业,在一年时间内,将目光瞄准中老年人,以生产、扩大经营、购置设备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疯狂吸收存款,挖出了一个700余万元的“大窟窿”,令60多名存款人血本无归。
与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狼狈为奸的,同样是詹某某实际控制的安徽宜信融资理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在具体实施集资前,为增强所谓的融资合法性、融资操作说服力,詹某某将2013年成立的该融资理财公司,未经实际出资和公司清算等程序,在2014年6月末变更法定代表人为胡某某。
承诺高额收益做饵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间,詹某某伙同胡某某,利用文化传播公司、融资理财公司分别作为借款方和中介方,聘请业务员到一些中老年人聚集和休闲的地方,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摆在显著位置,制作宣传册向中老年人散发。同时,组织中老年人到公司参观、开会洗脑,诱骗中老年人信任;表示公司暂时缺乏少量资金的困难,要求中老年人投资,以到期归还本金为诱饵,并许诺给予较高利息的回报,规定起步的借款数和借款三个月月息1分5、半年1分6、一年1分7等。中老年人有了投资意向后,就签订借款合同、中介担保合同性质的居间服务协议,最终这些钱款不是打到公司对公账户,而是转入了詹某某、胡某某开设的个人账户。
70岁的胡老爹就是在市区某公园休闲时因看见融资理财公司业务员做宣传而被牵扯进来的,他和老伴分两次共投资了6万元用于所谓的文化传播公司资金周转,拿到5700元的利息。之后由于没有抵挡住半年月息1分6的诱惑,最终落得血本无归。
60多人掉进“大窟窿”
通过这些作案手法,共有60多名存款人被非法吸收存款700余万元。后詹某某将资金大部分用于文化传播公司以前的对外欠款,部分用于文化传播公司的经营、发放融资理财公司人员工资、业务员提成和基本日常开销。从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虽然已支付利息70余万元,但至今仍有700余万元未退还。2015年7月中旬,随着多名受害者报案,詹某某、胡某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詹某某、胡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提请宜秀区检察院审查待遇。鉴于詹某某、胡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700余万元,数额巨大,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机关遂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詹某某、胡某某,并出具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潘娟娟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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