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包工头拖欠工资还避而不见 工人起诉获法院支持
核心提示:安庆一包工头拖欠工资还避而不见 工人起诉获法院支持工人为包工头承包的工程安装设备后,包工头不仅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避而不见,工人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劳动尊严也得不到最基本的维护,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维权。14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老刘支付劳动报酬12000元。
老刘诉称:今年三月份,自己被包工头杨某聘请为其承接的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安装调试相关设备,口头约定工资按每天400元计算,工期四个月,每月底支付当月工资。前三个月工资都是杨某将工资装入信封交给自己,七月份工资杨某称资金周转困难,仅在六月的工资信封上注明了实际出工天数、应付工资总额和尚欠金额12000元,至今仍未支付。被告杨某在庭审中对自己聘请老刘的事实没有异议,却矢口否认自己拖欠工资,称老刘的工资已经足额按月支付完毕。
经审理,迎江区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结合原告陈述及被告自认,原、被告虽未签订劳务合同,但已实际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根据原告提供的工资发放信封及其记载的实发工资额,并经过与杨某公司会计核实,可以认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劳务,被告却未足额支付劳务报酬的事实。被告的行为显然已构成违约,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劳务报酬12000元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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