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小编 发表于 2015-9-5 15:51:07

安庆男子以旧车抵押贷款买新车 骗贷二百多万获刑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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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对一起229万余元的骗取贷款罪案件提起公诉,8月3日,安庆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潘某某于2013年在安庆市成立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进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2014年1月至5月期间,潘某某以自己、妻子和朋友的名义购买了三辆二手汽车,之后潘某某谎称要购买新车并以该三辆旧车做抵押,利用伪造的虚假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购车发票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分期付款,最终与中国银行安庆分行签订了汽车分期付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共计229万余元,造成银行巨大经济损失。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潘某某曾利用同样的方法多次帮助朋友向中国银行骗取贷款,虽然归还全部贷款,但性质恶劣,给银行的金融安全造成隐患。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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