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骑电动车在斑马线撞人致死 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捕
核心提示:安庆:骑电动车在斑马线撞人致死 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捕当前,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很多人的想法是骑非机动车违章只需罚钱就能了事,殊不知如果非机动车驾车人员违反交通法规,发生车祸,造成他人死亡,同样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20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驾驶电动车撞死人的程某。
犯罪嫌疑人程某是一名在市区一家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的年轻女孩,2015年6月7日晚,天正下着雨,结束一天工作的程某身穿雨衣骑着一辆无牌银白色踏板电动车回家,当她沿市开发区迎宾路由西向东行驶到某酒店对面三叉路口人行横道处时,与手拿雨伞、由北向南横过人行横道的被害人孔某某相撞,被害人孔某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过路群众报了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孔某某被送往医院急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程某骑行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斑马线时未注意避让行人孔某某,造成孔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日前,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鉴于程某驾驶的是非机动车,未购买相关保险,无力赔偿,未取得家属谅解,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程某。
这起案件告诫我们,尽管交通肇事者多数是机动车辆司机,但并不排除非机动车驾驶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广大公共交通参与者要遵守各种交通法规、谨慎文明驾驶,上路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事故的发生。另外有关部门应适时开展相关调研,考虑出台规定将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纳入交强险范围,倡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购买意外险、财产险等险种,保障在发生事故时至少有基本的赔偿。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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