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店主单方毁约 大学生如何维权?
核心提示:安庆:店主单方毁约 大学生如何维权?7月27日,刘同学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今年上大三。为了勤工俭学,我与市区一家商店老板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在暑假期间租赁这家商店四个展示柜,出售小商品。双方对租金,租赁期限均作出了约定。经营过程中,店主看到我的展示柜商品热销,便提出增加租金,我未同意。店老板以“在校大学生,不能从事盈利性活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我将商品搬离,交还展示柜。店老板这种做法是否妥当?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刘同学的学生身份不是法律禁止的合同主体。“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刘同学与店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店老板属单方毁约,刘同学可以拒绝店老板这种无理要求。”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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