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东流港今年首次滞留低标准海船
核心提示:安庆东流港今年首次滞留低标准海船为切实做好辖区汛期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以稳定辖区的安全形势。2015年7月19日下午,东流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码头巡查过程中发现,停靠在辖区速平码头的“新日×号”在一个统计年内未接受任一海事机构检查,且该船首次到东流港。根据《长江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关于安全检查的规定,决定对该船实施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登轮后首先出示证件,表明来意,随后开始检查,初步巡查发现,“新日×号”于2005年1月建造完成,由于日常维修、保养、操作不当等方面的原因,该船船体状况较差,随后,在对船舶水密性检查发现,该船船尾一扇水密门锈蚀严重,多处水密门密封橡胶条老化。鉴于该船在航行安全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对该船开展详细检查。当前正值汛期,安检员重点检查了汛期易发生故障的助航设备、锚设备、救生、消防设备等内容。对于查明的缺陷,安检员与船方进行了详细沟通,听取了船方意见。鉴于该船存在严重缺陷,严重影响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处于不适航状态,安检员按程序对该船进行了滞留,并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船舶动态2.0系统。最后,执法人员要求船方整改完毕后申请安检复查,待安检员上船复查滞留缺陷,复查合格后,按程序解除滞留措施,方可开航。
这是东流港今年首次滞留低标准海船,对于存在严重缺陷的海船采取滞留强制措施,以稳定辖区安全形势,促进船舶航行安全。同时也是东流海事处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庆局“汛期百日安全”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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