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怀宁县警方将涉嫌酒驾的交通肇事者宋某依法控制
核心提示:安庆市怀宁县警方将涉嫌酒驾的交通肇事者宋某依法控制驾龄不到一个月,就因喝酒醉驾撞伤他人。近日,安庆市怀宁县警方将涉嫌酒驾的交通肇事者宋某依法控制。
7月4日下午6点19分,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墩中队接到110指令称,怀宁县小市镇一辆教练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至现场。
(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墩中队民警王俊同期声)我们来到现场的时候,那个教练车已经驶到路边,基本上属于一种撞击之后,停在路边,然后电动车已经被人扶到路边,然后当时老爹爹坐在地上。
民警一边安排车辆将受伤老人送至医院救治,一边对教练车驾驶人宋某进行控制。在跟宋某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宋某神态很不自然。
(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墩中队民警王俊同期声)他自己讲话的语气,好像似曾喝酒的,然后我们贴近和他交流,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明显的酒昧,我们意识到这个宋某可能涉嫌酒驾。
经过血样检测,宋某当天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9毫克,属醉酒驾车。调查得知,宋某今年24岁,安徽砀山人,6月中旬刚拿到驾驶证。事发当天,他私自驾驶驾校教练车来到怀宁县城,中午在高河喝了酒后又和几个朋友开车去公岭玩,不料返回途中发生意外。
(现场同期声)那天喝没喝酒啊?
(现场同期声)中午喝了,在什么地方喝的?
(现场同期声)在怀宁。
(现场同期声)那天喝了多少?
(现场同期声)有半斤吧。
(现场同期声)那天是什么酒?
(现场同期声)白酒。
受伤老人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左侧锁骨骨折。已构成伤残,目前仍在住院。
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