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一律处死”测试你的幼稚程度
同大家一样,我的朋友圈里也是被“人贩子死刑”刷了屏,但是我没有刷,因为我觉得不理性,在我看来,无条件地去跟从一大批人的观点,属于盲从。不过我也不同于某些专家学者,我的看法是:这是大众行使他们对公众事物认知权的初期表现,即使在有些人(包括我)看来这个认知权暂时是较为盲目的,但毕竟这是公民意志的一种表现,这跟十几万人在人民广场看升旗与几十万人呼唤民主自由一样,都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所以,我首先要肯定那些在朋友圈里刷屏的人们:你们有要求判处人贩子重刑的这种自由,你们可以袒臂高振像呼喊口号一般地要求这个,要求那个。不过,如果你们真正想要解决问题,还是需要放下袖子来认真思考,而不是对之空喊!
判人贩子死刑,是可以的。只是在法典上修改几个文字而已,但是你们认为这样就真的能够改变现状了?那样就真的是幼稚了。
中国适用死刑的法律不可谓不少,小贪官大贪官,被枪毙的也有好些个了,中国的贪官因为惧怕死刑而收手了吗?
贩卖毒品、枪支,可判死刑,你身边没有人吸毒了吗?
我不同意什么专家说的“判处人贩子死刑会增加儿童危险”的这种说法,我只是认为人们这种一厢情愿地以为用“死刑”就可以震慑犯罪的想法,实在是一种懒惰的行为。
中国的现代哲学非常矛盾,一方面肯定世界物理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又鼓吹人的主观能动性,号召人类社会改造地球。其实你只要把这两种观点合起来,就会理解所谓二分法的结果就是说了等于没说。你用想像力把一个球凌空劈为两半,但是这个球仍然还是一个整体的球。
中国留守儿童近6000万,每年失踪儿童20万人左右,其中只有1%的人能够找回。一方面是我们面对巨大的社会发展压力,父母要两个人一起工作,才能养活儿童以及养活老人,6000万留守儿童这样一个庞大的概念,是一个巨大的人口漩涡,而每年超过18万人口的失踪儿童数量,更是不可忽视的大黑洞。
然而我们的朋友们在朋友圈里就一个字“杀”——杀能解决一切吗?
世界给了你们权力,但是你们却没有思考如何运用这一权力,你们只是简单地以杀戮来渲泄你们的一切。这就好比给了你炸药你就只会杀人一样,事实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简单以以下一些事例来说明一下诸位看问题的浅显之处:
1:死刑事关重大,在事实未查清之清,轻言死刑,极易造成冤假错案。譬如:孩子甲暂时无人看管,大人乙抱着甲照顾一下,这时突然出来一个路人丙说乙是拐骗贩卖儿童,这个时候乙如何辩解自己的行为。那些发朋友圈的朋友们,你们也必然会有抱其他人儿童的时候,如果你们轻言死刑,势必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置入这种激烈的矛盾对立之中,试问你们如何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诬陷和沉冤?
2:死刑对人贩子并无足够震慑能力,就如同对毒贩一般。现在毒贩每年贩运毒品的质量、手段都日益高深,有的更直接腐蚀了上层。你贩100克是死,贩1斤也是死,富贵险中求,很多人索性铤而走险。更兼,无论何种非法贩卖,都已经形成组织化趋势,高层遥控指挥,下面的人打通关节,有些儿童甚至是卖到国外,这样巨大的犯罪团伙,你光杀掉几个外围拐骗人贩的手下,有何作用,不能伤其首脑,更惶论连根拔除。
3、公检法制度不透明,最高层力求缩减死刑量刑以及收回死刑核准权,仍然有大量的涉嫌人员蒙冤而死。其实说真的那些常年在法律边界上走动的灰色人群,什么死刑不死刑的根本不在乎,法律对这种人而言只是一纸条文,是一个游戏规则。你支持人贩子死刑?好,明天在你回家路上放一个小孩,缠着你要两个零花钱,你心念一动抱起来,马上几个人围住说你为什么抱我小孩,敲诈勒索尚是小事,直接判你死刑那你就糗大发了。这不算什么,又或者谁托你帮照看一下小孩,等那个谁来了你转交给谁,然后你就稀里糊涂被人冤枉成人贩子,接下来逼你入伙参与犯罪组织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4、前些年一个事,一个人贩子拐卖大学生,反被大学生给卖给买家。然后你们也支持判这个“机智”的大学生死刑吗?法律一旦形成条文,就具备了文字的狭隘性,我是法官必然不会从两个人的谎言中去分辩究竟是谁卖谁,只会考虑依律定刑。
所以,像“人贩子一律处死”这样想法,是非常非常幼稚的想法,尽管它是处于群体的意识,但正如群体智慧也会如同婴儿一样,对未曾经历或已经经历但映象不深的事物缺乏了解能力一样,群体同样会滥用权力。莫明其妙、不由分说地想要举起屠刀,但是却没有想到“拔剑四顾心茫然”,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刀拔出来砍不到人或者砍错人的情形。
说到底,这种“贪官死刑”“人贩子死刑”“小偷剁手”“贩毒的吸毒的都杀掉”之类的思想,其实就是一种惰政思想。你看到大家都在发,手指头一抖就跟着发朋友圈里了,但是你真的想过“判别人死刑”是多么深刻而严重一个话题吗?处死一个自己认为不重要、不关心、不在乎的生命就那么简单吗?
说实话,一条狗,都会有人来救,而一个人,大家却彼此轻贱。所以我有的时候也会茫然觉得,我是不是太关心某些人了。当然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我也会有骂死XXX、揍死XXX的想法,可能人们随着事物变化,也会逐渐改变自己的想法。我只有这样理解,才有继续发贴说下去的动力,希望大家改变,变得更好,而不是更坏。
死刑既不可言,亦无助于改善现状。正如禁毒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毒品交易,甚至每年查获的毒品数量还屡创新高。不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铤而走险的人只会变本加利。面对6000万无助人口的巨大黑洞,面对近20万走失儿童(每人一万便是20亿)被拐卖的巨大利益,不采取正确的措施,犯罪只会有增而无减。
1、把黑暗市场公诸于众。走失儿童的一大部分主因在于市场,而对这个市场,人们普遍的看法是肮脏的。但也正因如此,这个市场才隐蔽起来,人们对购买儿童的原因缺乏分析,或者不愿分析(喜欢一棒子打死)。但事实是,确实存在大量无法生育的人群,他们对于依靠购买人口已经是习以为常,并且形成牢固的隐秘势力,对外来人口拐骗拘禁,而这种势力一时是无法全面铲除的。
然而对这种情况,光靠一些什么媒体记者是不足以曝光的,更需要全社会的力量给予警视。对于曾有过非法购买人口的村、镇、社区,要公告于大众,使其蒙羞,让其村中人员为身边拥有这样的恶心邻居感到羞耻愤怒,从而对贩买人口进行自觉的抵制。而对于贩人泛滥、屡教不改的地区,可以把守路口,警示公众,告诉大家那些地方是不能够去的,网民们更可以发动力量,在中国地图上标注下那些人贩出没的重灾区。阳光一到,黑暗自然退却。
2、完善领养程序,破除陈旧思想。在国人心中,始终对血缘亲脉过于重视,固然这是因为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残余,但是中国夫妇仍会以生不出自己的孩子而蒙羞,其实有些先天和后天的原因是无可避免的,为此而嘲讽别人是完全不应该的。而因为这些陈旧思想难以根除,对于购买儿童占为己有的想法便很难公布,而且中国几乎没有什么领养机构,仅有的一部《领养法》亦不完善,广为人知的SOS儿童村在很大程度上沦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作秀的工具,超过80%的孤儿无法进入这样的福利机构获取救助。有些人把这些问题就当成虱子一样,痒就抓一下,平时根本不管。
其实应该把领养儿童看作是一项正常的人类社会活动,而没必要从“发善心”“慈悲心”上去理解这项儿童工作。我们的政府就是太爱作秀,才把正常的社会工作当成是显摆自己多么有爱心的活动,却不去考虑人们正常的领养需求和这些儿童们真正渴望获得的父母之爱。
其实,政府及相关媒体完全可以寻找几个组合家庭(即领养家庭)的典型,从正面对这些家庭的生活进行适度的报道,让人们明白自己的孩子即使不是亲生的,也同样可以建立美满幸福的生活,多一些这样的报道,自然而然就可以攻破人与人之间的内心隔阂,使领养孩子成为正大光明的事情,而不需要通过人贩子那些黑暗肮脏的手段。自然而然使中国的人口获得保障。
3、应该强化民间打拐组织力度。当然要明白的一点就是,不能凡事都指望政府,有很多事情,民间完全可以自己把握尺度。所有重要出入口,对儿童进行细致检查,有可疑的,化验留下DNA。同时,人们自己也要注意,不要放纵儿童在陌生人容易出没的街道玩耍,多为儿童准备具有独特标识的衣物或小玩艺,以便供人识别,为儿童准备易追踪的GPS和标识牌,便于好心人帮助寻回。发现哪里有购买贩卖儿童的,大家就毫不迟疑坚决披露。我就不相信,已经是世界第二“富强”国的中国,人口寻回率会停留在1%这么恐怖的数据。(来源华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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