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事业单位将全员聘用制 彻底砸破铁饭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推进工作已有10余年。1999年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多数事业单位将推行聘用制度,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招聘、任命、选举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
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进十余年 已覆盖行政领导岗位
记者梳理发现,2002年7月出台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是我国较早提出的“事业单位用人采取聘用制度”的文件。《意见》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均要逐步试行聘用制度。
在此之前,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一样,被视为“旱涝保收”的“铁饭碗”。而聘用制的推行,则意味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将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有了雇佣关系。
2003年,时任全国人事部部长的张柏林公开表示,我国将通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
此后的5年中,我国着力推进这一制度。我国自2006年实施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到2008年底,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度的已占事业单位总数的74%;2009年,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占80%。
2010年,我国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稳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率为80%以上,全国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启动岗位设置工作。
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
此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则是进一步明确聘用制在事业单位中全面实施。“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足以说明未来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的采用不仅局限于基层一线员工,更要 覆盖到行政领导人员,体现出我国对这一制度实施的决心。
聘用制能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 增强责任意识
对于此次《规定》中提出的“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表示,这次《规定》的特点就是加大聘任力度,扩大聘用范围,聘用制其实特别适用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就代表着非终身制、彻底砸破过去所谓的“铁饭碗”,该制度可以淡化“官本位”的思想。
有评论指出,实行聘用制就如同“鲶鱼效应”一样,能够激活事业单位行政效率。“实行聘用制将会使现有的事业机关人员产生危机感,从而转变工作观念,从被动应付工作到积极主动工作,工作效率也就显而易见地提升上去。”
“聘用制的考核目标都很明确,这样也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拒绝懒政、怠政的情况发生。”作为国家行政学院第一批聘任制的正局级干部,刘峰深有感触地说。
他还表示,事业单位采用聘任制是一种约束加激励的体制,“做得好就可以提拔,在单位由中层升到高层,对于绩效奖金、待遇方面,聘任制相对比较灵活,这就给大家营造了一个非常畅通的上升通道,但是位置是否坐得稳还是要看自己的贡献。”刘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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