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小编 发表于 2015-6-10 16:38:55

安庆宿松:坑哥啊!为弟担保背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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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的王某最近真真的让自己的弟弟给坑了一把。原来他的表弟杨某在2011年的时候因为交通事故需要赔偿81247.3元,但是杨某只支付了其中的47981元,剩下的3万多元到了期限依然没有支付,作为担保人的王某只好自己承担了这3万多的债务。

要说这笔赔偿款执行起来还真是一波三折,因为杨某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还玩消失,宿松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予以惩戒。在宿松警方的协助下,终于在今年大年三十晚上发现了杨某的踪迹,并立即将其控制。通过执行法官的大量工作和慑于法律的威严,杨某的家属终于在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缴纳了赔偿款中的47981元。而剩下的钱,杨某也答应一个月内支付,并找到自己的表哥王某作为担保人。执行法官在对王某进行了关于担保的法律释明后,王某同意担保并写下保证书,承诺如果到期表弟杨某未支付剩余的赔偿款,他自己将承担给付义务。

到了今年3月19日,还款期限已到,而杨某根本没有履行之前的承诺支付剩下的赔偿款,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其联系,谁知杨某故伎重演,再次玩起了失踪。于是,法院依法找到了担保人王某,要求其承担剩余3万余元赔偿款的支付义务。

接到法院通知的王某懊悔不已,因为表弟的不诚信自己背负了3万多的债务,但是既然同意了担保就需要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就会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以后的信用度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王某只得将剩余的赔偿款交至法院,并声称会依法向杨某追偿。

法官提醒,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要因为友情、亲情或碍于情面盲目提供担保,要对被担保人的履行能力、诚实信用有一个肯定的预判,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安庆饭前一扒】坑哥啊!为弟担保背债3万元
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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