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核心提示:安庆: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看看四项惠民举措
1,即日起安庆市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金
3,提高公积金月还款额度来缩短贷款期限
4,不论省内、省外职工,只要符合条件,可享受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6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安庆市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职工公积金余额可直接冲抵贷款本金、还可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等四项新举措,广泛惠及安庆市职工。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据介绍,安庆市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按年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中,租赁公租房的职工,根据实际租金按年提取公积金;租住商品房的,在每年1.2万元的最高限额内,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夏双武介绍,办理此项业务的职工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无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金
据介绍,该项举措惠及对象为已办理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的职工,职工在最后一次结清贷款时,可到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终止“按月划转公积金还贷”业务,在柜面办理“提取本人和配偶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本金”的手续。
夏双武举例解释,例如某职工按月划转还贷后公积金账户有5万元的余额,同时公积金贷款还差5万元即可结清,在该举措出台以前,该职工需要自筹5万元资金方可结清贷款,而公积金账户上的5万元余额在结清后第二个月方能返还给职工个人;而现在则进行了优化,可以直接终止按月划转业务,用账户上的5万元结清贷款,为职工结清贷款提供了便利、降低了成本。
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
职工除了使用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金的方式缩短贷款年限外,还可以提高公积金月还款额度来缩短贷款期限。
随着安庆市职工工资收入和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不断提高,很多使用公积金购房的职工每月可以承担的还款金额也在不断增加,从本月起,安庆市职工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每月的还款金额。夏双武说:“比如某职工刚买房时每个月公积金还款额为1000元,现在每个月公积提高到2000元了,他就可以前来申请提高公积金还款额度为2000元,这样他还款的年限就缩短了,利息自然也就降低了。”
对于该项新举措,记者算了笔账,以公积金3.75%的基准利率计算,3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每月1389.35元,30年本息共计50多万元,如果提高到每月还款为2080元,则可缩短14年还款期,本息总计降低至39万多元,减少了近11万元。
另外,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苏保钦介绍,不论省内、省外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在安庆市购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 中安在线(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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