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防指发出防台风工作紧急通知
本帖最后由 星空 于 2013-10-7 09:43 编辑10月6日下午,安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做好防御第23号“菲特”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将于6日晚上到7日上午在浙江温岭至福建霞浦一带沿海登陆。受台风影响,安庆市将出现较明显的风雨天气,其中,6-7日全市风力逐渐加大至4-5级,阵风7级,7号全市中雨,局部大到暴雨,8号小雨渐止。 通知指出,本次台风影响正值国庆长假期间,防汛防台风工作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防台风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周密部署;有关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现场指导,确保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汛责任制的落实。由于我市法定汛期已结束,防台风防汛力量处于松散或基本解散状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台风防御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召回有防汛应急任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提前结束国庆长假,实行正常上班;各基层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防汛指挥、组织、应急抢险等机构、队伍要认真落实防御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各防汛抢险力量要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投入防汛抗灾,发挥作用。防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防台风预案和各自工作职责,部署落实防御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跟踪监测台风移动路径,适时发出气象预警;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防汛部门要及时发布防台风防汛预警、汛情信息;宣传部门要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防汛防台风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减灾意识。旅游部门要及时跟踪统计旅游景区游客情况,视情限制风景区游客数量,适时关闭有台风明显影响的景区。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建设、市容等部门要做好城市防台风工作,加强对简易工棚、建筑工地、下沉式广场、道路下穿桥、地下车库、广告标牌及高空悬挂物等的安全检查,落实防风防雨措施,做好城市排涝准备。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做好交通道路、水上航运安全防范工作,提前安排作业船只归港避风,及时停止渡口摆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做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排查各类灾害隐患点,及时把低洼地带、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阔水面等危险区内人员转移出来,并妥善安置好转移群众的日常生活。要加强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尾矿库、山塘及在建涉水工程等巡查防守。要科学调度各类防洪工程,严格执行水库、涵闸调度运用计划,最大限度发挥防灾减灾作用。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力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安庆在线网在此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来源安庆广播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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