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小孩 发表于 2015-6-3 14:21:21

“五毒书记”何以减刑10年

从湖北天门市委书记到落马官员,再到中国古文献注疏解释专家,张二江在六十年的人生路上,完成了一次又一次身份转换。2010年11月,张二江结束了近10年的服刑生涯后,顶着一头白发开始了他全新的生活。2001年12月29日,张二江(此前任天门市委书记)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逮捕。在当时的媒体描述中,他“吹、卖(官)、嫖、赌、贪”五毒俱全,有关他和140个情妇的传闻甚嚣尘上。(5月31日《现代快报》)

  张二江获刑18年,2010年底提前出狱。真正的服刑时间,只有8年。据报道,张二江在服刑期间,出版了4本中国经典疏释著作。按照相关规定,确应减刑。

  但是,该不该减掉10年?刑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据说,张二江是因为著书而减刑两次的,两次加在一起也只有3年6个月,即便张二江的立功表现再突出,按其18年刑期计算,最多也只能减掉9年,可他为何能减掉10年?

  现实中,非法减刑、假释现象频发。一个著名的案例是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案,2008年9月12日,广东高院二审改判张海有期徒刑10年。但吊诡的是,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去年10月,最高检称,检察机关已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监狱系统11人,看守所系统3人,法院系统1人,律师2人,社会人员7人。

  获得非法减刑、假释的不只是有钱人,还包括不少官员。据媒体公开报道,目前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获得减刑,而官员获减刑的比例则达到70%,远远高出平均值。其中,存在不少猫腻。2000年,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5月获得假释,理由是“积极参加学习,到课率100%,被评为监狱优秀学员、优秀报道员”。如此理由,令人悲哀。不仅重挫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还严重伤害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曾谈到“有权人”、“有钱人”,较之普通罪犯减刑间隔时间短、减刑幅度大,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认为严肃查处(非法减刑、假释)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有利于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当然,不能说张二江获得减刑就一定有问题,但身为曾经的公众人物,且是获得重刑的“五毒书记”,司法机关对其减刑理由应该详细而真实地公之于众。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说,去年3月起最高检部署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中央政法委也于此前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因此,针对张二江的减刑,相关部门应该调查。如果减得合法,就还其清白;如果非法减刑,就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来源华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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