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8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宿松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84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度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人员岗位简章》(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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