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出售价格上调
原标题:7月1日起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出售价格上调为深化市区住房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公有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近年来经济、物价、房价的变化,4月21日,市政府出台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出售价格的通知》。 据悉,我市现行的房改政策自2007年出台以来已运行8年。新《通知》明确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配套房月基本租金由1.8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元/平方米使用面积,不配套房月基本租金由1.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2.6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将公有住房超标部分的租金,由6.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不等,调整为8元/平方米使用面积不等(实际租金以月基本租金乘以相应地段、楼层、朝向调节系数计算)。市区2015年度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格由79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116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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