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开庭审理
9月23日上午,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系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该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这也是安庆市首例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民告官”行政案件。2010年3月,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山口派出所民警在安庆市某电力有限公司施工工地依法处警并对相关人员杨某进行问询时,原告张某冲进办公室将杨某强行拉走,并拉扯殴打民警。2013年4月11日公安局大观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决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张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向安庆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安庆市公安局于2013年7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对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于2013年7月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宜秀区法院审理。记者从宜秀区法院了解到,以往这类“民告官”案件往往是由代理人出庭应诉。今年,安庆市下发了《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该办法对于化解“官”民矛盾,构建和谐“官”民关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变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现状,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虞市长一上台 安庆改革步子挺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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