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2015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核心提示:安庆2015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3月16日,记者从市政府26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9项标准得到提高,24项内容得到调整完善,3个项目在完成任务后退出。
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年公用经费基础定额由小学585元、初中785元,提高到小学625元、初中825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15年,将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2015年,分散供养标准,城区及桐城市、怀宁县每人每年3000元,其它各县每人每年2500元;集中供养标准,城区每人每年4500元,桐城市、怀宁县每人每年4020元,其它各县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补助标准,将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级补助标准,由每座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区农村每人每月225元,其它各县(市)按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执行。
调整完善24项民生工程内容。农村清洁工程、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3个项目已完成任务,退出民生工程。同时将就业促进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3项民生工程,拓展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等6个项目。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农村危房改造等18个项目继续实施。
原标题:安庆今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提高9项标准调整完善24项内容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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