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小编 发表于 2015-2-11 06:09:13

安庆枞阳县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在县水利局举行

核心提示:安庆枞阳县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在县水利局举行

2月6日下午,枞阳县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在县水利局举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峰出席并向公议员颁发聘书。

  吴峰指出,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增强行政处罚的公开、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自由裁量标准“晒”在阳光下,对行政处罚权的公正、公开行使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召开公议会这种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是营造枞阳公平公正政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吴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对接受群众公议的案件,办案单位要充分尊重群众公议意见,最大限度地公开权力,对群众参与进行引导,最大限度争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

  本期群众公议团由五名群众公议员组成。会上,县水利局案件承办人通报了案件有关情况,从案件的违法事实、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处罚理由、裁量标准、拟处罚意见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说明,并对公议团提出的质询以及涉及案件的相关问题逐一作出解答。同时,行政相对人也参加了公议会议,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接受与会公议员的质询。公议团就违法事实、证据链、程序和处罚依据的自由裁量标准等逐一进行评议后出具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意见表》。

  枞阳县第一批行政案件群众公议团十名成员由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和向社会公开招募产生。群众公议团成员由县法制办从公议员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三至七人单数组成。群众公议意见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要参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处理决定与群众公议意见不一致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公议团成员书面说明,同时将处理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原标题:枞阳县举行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
                                              来源:安徽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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