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去年开出434份“环保罚单”
萧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据统计,去年,全区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34份,有302家(次)企业被责令停产,6件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机关,45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司法拘留。记者从区环保局了解到,2014年萧山进一步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一年内针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下达了43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了2524万元的罚款单,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类环境违法行为最常见
从这些企业受罚的原因来看,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保“三同时”制度,比如有部分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或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一类是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比如企业通过雨水口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或者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还有一类是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或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等。
其中,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所占比重最大,约有60%左右,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所致。废水、废气排放的污染行为,占到30%左右的比重。固废污染、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占10%左右。
环境违法成本明显提高
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环保部门的打击力度也不含糊。
2014年7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一家染整企业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虽然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但排放口仍然存在污水超标排放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给予罚款5万元的处罚。
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不仅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责任人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处罚。蜀山街道一家企业在环保突击检查中,被发现涉嫌排放危险废物。其严重违法行为经查实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均被给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与前几年相比,“九个一律”实施以来,萧山的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明显提高。据统计,仅去年一年,萧山检查的企业达到4290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34份,有302家次企业被责令停产,6件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机关,45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司法拘留。
今年,被称为“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不仅可“按日计罚” 处以罚款上不封顶,而且可视情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停业、关闭乃至行政拘留和刑事责任等强硬手段,这样的惩罚力度无疑将再次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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