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小孩 发表于 2015-1-13 09:21:51

乱闯马路可能会判刑!怀宁何某某违章穿越公路被判刑!

      原标题:违章横穿公路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行人因交通肇事罪获刑!
   2014年9月1日6时许,何某某在206国道路东非机动车道内步行,突然横穿机动车道,跑步穿越道路隔离设施,时逢程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疾驰而来。因避让不及,何某某撞向摩托车右侧面,导致自己及程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程某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因伤势过重,程某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现场勘查,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何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何某某投案自首,并预付赔偿费用160500元。
      近日,怀宁县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何某某因违章穿越公路,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1月10日判决生效。

      友情提示,以后不要随便横穿马路了,对他人和自己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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