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湖10渔民拦湖敛财受罚
12月10日中午12时许,大观公安分局十里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石门湖航道上被人敲诈现金5000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石门湖湖边了解情况。经查,12月9日下午13时,大观区十里铺乡某村船民明某驾驶自家的货船,满载货物经过石门湖航道大口子段时,因刹车失灵不慎碰倒了承包石门湖养殖的山口乡某村渔民设在航道上的一道鲆网(类似地笼)。于是以杨某为首的10余名渔民以鲆网被撞破为由,将明某船只扣下,同时禁止和明某一起从事运输的其它6条货船通行,要求赔偿5000元损失。 当明某央求先放其他船只过去,赔偿的事好商量时,杨某等人一口拒绝,还扬言:我们石门湖的湖规就是这样!少一分都不行!于是在7条运输船被滞留近20个小时后,明某所在的航运公司报了警。 在现场,杨某等人仍振振有词,言之凿凿地说:“这道鲆网重上千斤,鲆网破了要换新的,价值2000余元,要20几个人花上一天的功夫才能将鲆网从水里提上来,人工费就要3000多块钱了,我们要他赔5000元,还算少呢!” 为了查清事实,12月11日,民警组织现场勘察,发现4个渔民仅用20分钟就将鲆网从水里提了上来,60余米长的鲆网上一个破洞、一个补疤也没有了。敲诈勒索的事实被警方查得如“板上钉钉”!在真相面前,这群人蔫了,就拦河索赔的事开始相互推诿、指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