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 发表于 2014-11-17 05:17:12

是谁给了“小少爷”家长屡次进校殴打教师的“特权”?(原创)

11月15日,人民网报道,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3年4班班主任郭鑫,因为正常调解小学生之间的矛盾,被其中一位被称为“小少爷”的同学家里五六个人殴打住院,许多家长纷纷要求严惩凶手,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又是一起校园恶性事件,本来是小学生之间的正常的小摩擦,作为班主任老师郭鑫,很正常的去过问了一下情况,却遭到了被称为“小少爷”的3年1班的小C同学家人的殴打,实在令人恼火和气愤。

事情经过,郭鑫老师教3年4班, 13日中午她正和一名实习教师在班级内打扫卫生,突然一学生跑来说,班内的两个同学被打了。郭老师就让这名学生把俩被打孩子叫回来了解情况,看到两个孩子都有些伤,一个孩子鼻子还流血了。原来两个孩子因为“雪球”,和3年1班的小C(“小少爷”)起了冲突,被小C及同学打的。然后郭老师就找到了小C,教育他说,都是同学,要好好相处,不要发生矛盾。事情到此基本就结束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不但要教授给学生文化知识,还要传授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作为学生不但要尊重老师,更应该尊重老师的辛勤劳动,尤其是小学生正是人生观养成时期,没有老师的严格要求,只靠家长的“娇生惯养”是培养不出德才兼备的接班人的。

3年4班班主任郭鑫老师在自己任教的学校被外人殴打,要不是当时刚下微机课的孩子们被吓哭,这伙行凶的人不会罢手。“我被打得莫名其妙,就是调解了很正常的学生纠纷,然后就在教室内被殴打。”郭鑫老师躺在医院病床上无奈地说。

那么这伙人是何许人也?为何如此“胆大妄为”,而且还直接闯入学校行凶?多个疑问令人深思。

一问,在学校,老师是不是就不能正常调解学生间的矛盾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小学生之间出现摩擦是很正常的事,小孩们活泼好动,再者现在的孩子们多是独生子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里是在平常不过的事。在家里没人“敢惹”,都是爸妈的“小宝贝”、爷爷奶奶的“小皇帝”,一旦在外受到一点“不如意”就会“雷霆大发”。
这样的孩子在学校吃一点“苦”,受一点“累”,多经历一点“挫折”,对其自身的成长还是非常有好处的。老师的正常调解没有错。

二问,是谁赋予了“小少爷”的家长如此大的“特权”?据当时在场的、受伤同学的家长李冬梅介绍,当时殴打郭鑫的有五六个人,3个女的,他们上前连挠带踹的,几下就将郭老师打倒在地,接着还打。据说,在半个月前,该校的体育老师曾用手指点了这个孩子,结果这位老师就被他家的司机给打了,司机当时就扬言说,谁也不许动他家的“小少爷”。到底“小少爷”的家人为何如此胆大?一般情况下,“家财万贯”的家庭、“横行乡里”的家庭,还有“高居官位”的家庭,家里的孩子多半称之为“小少爷”,因为家庭啥都不缺,要钱有钱、要人有人。真不知“小少爷”的家庭属于哪一类呢?

三问,学校安全保卫是不是出了漏洞,门卫是不是尽到了职责?当时五六个成年人气势汹汹到学校,难道门卫就没有察觉到吗?学校的安保工作是不是出现了大的纰漏。万一要是歹徒进学校杀人怎么办,这样的恶性事件不是没有发生过。据“小少爷”所在班班主任金老师亲口对郭鑫老师说,这是他们班的小少爷,最好不要惹他的。是不是门卫熟知这伙人的来历,不敢惹才放任的,我想该校的校长应该是熟知这伙人的背景,尤其是“小少爷”的父母。

11月14日上午,20余名家长聚集在该校门口,质问为何这些人可以很顺利地进入到学校内?孩子们的安全如何保证?强烈要求把那个孩子转走,严惩凶手。
一个小学生之间在校内的正常矛盾,引发了如此大的震动,真是不该发生的事。难道是学校的教育出了问题?难道学生在学校有一点事,家长就要“兴师动众”吗?法律何在?道德何在?人们的尊严何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国家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依法办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真心希望所有人凡事要依法进行,切莫置法律于不顾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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