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房屋征收工作方案获原则通过
先公房后私房 先搬迁后拆迁 人民路房屋征收工作方案获原则通过8月26日下午,人民路综合改造工程调度会召开,研究讨论了人民路综合改造过程中关于征收和补偿的6个问题。
会议中,人民路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就相关部门提交的人民路房屋征收工作方案、补偿方案和补偿细则、还建安置方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征收补偿操作办法、征迁资金拨付方案、中海外公司搬迁腾空方案共6个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方案原则上获得通过,人民路征迁工作将按照先公房、后私房,先搬迁、后拆迁的原则快速有序推进。目前,迎江区政府作为征迁主体,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沿途所有公有房屋产权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人民路综合改造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带头做好搬迁腾空、产权调换工作;征迁及建设所需资金由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筹措,并按要求和进度拨付;征迁安置点选址及工程建设各项规划、设计方案,由市规划局负责,并上报市规委会审议。
下一步,人民路房屋征收工作将启动征收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住宅房屋搬迁腾空交付工作;制定详尽的补偿方案,上报人民路综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同时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物和“住改非”房屋进行调查和认定;随后公布摸底调查结果并征求公众意见,以便对方案进行修改。另外,设置专户存储征收补偿费用,并组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孙丹 江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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