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尾随抢劫独行女子 安庆男子黄某犯抢劫罪获刑3年多
核心提示:凌晨尾随抢劫独行女子 安庆男子黄某犯抢劫罪获刑3年多为了弄点钱花,就去铤而走险。被告人黄某因涉嫌抢劫一案,迎江区人民法院于9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庭对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件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黄某至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与墨子巷交叉口,发现被害人姚某某独自一人行走,遂尾随姚某某至人民路步行街新光电影院门前,用网状布条缠绕住自己的双手,靠近姚某某的身后,用左手锁住姚的颈部,右手持金属条抵住姚的颈部,将其推至路旁长凳处,通过暴力胁迫方式抢走姚某某iphone5(16G)手机一部(价值2810元)及现金3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抢的财物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11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本次犯罪系持械抢劫,酌情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至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庭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作出以上判决。
本文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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