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 两嫌疑人方某某、周某某被捕
核心提示;安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 两嫌疑人方某某、周某某被捕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对实现货币供需均衡、保持物价稳定、就业得以充分、经济持续增长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代表的金融犯罪不断滋生蔓延。15日,宜秀区检察院批捕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方某某、周某某。
2006年至2014年3月,安庆市某机电五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某某、股东周某某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部门批准下,以公司资金周转为名在某棋牌室通过口口相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借款,承诺每月支付1-1.5分利息。在高于银行利率的利益诱惑下,被害人胡某某、王某某等34人先后与该公司建立资金借贷关系,该公司直接或间接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共计1000余万元。直至2014年4月因资金链断裂,该公司无力支付利息,更无从归还巨额的本金,致使34名被害人多年的积蓄付之东流,损失惨重。
2014年8月,公安机关向宜秀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方某某和周某某,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充分证明方某某、周某某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时未归还本金已达700余万元,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在我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为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遂依法对方某某、周某某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除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银行金融机构外,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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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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