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宿松县正式启动将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范畴
核心提示:安庆宿松县正式启动将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范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保障生活水平,宿松县正式启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首次为231名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
按照《安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8.5%的比例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累计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基金不需再为失业人员发放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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