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潜山县男子李某辞去收费员工作 应聘押金一直追讨无果
核心提示:安庆潜山县男子李某辞去收费员工作 应聘押金一直追讨无果7月28日,家住潜山县的李先生致电反映:今年3月,我应聘到安庆客运中心站站前广场的停车场从事收费员工作。由于我和老板在工作中经常发生争执,不久前,老板将我辞退了。而我之前所缴纳的700元押金,老板一直都不愿还我。希望有关部门帮我要回这笔押金。
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我应聘到安庆客运中心站站前广场的停车场从事收费员工作。由于这个停车场是私人承包的,我当时没有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个月的工资为1700元。”
“第一个月,在领取工资时,老板只付给我1000元,并称扣除的700元是押金,等我不再工作后,再退还。”李先生说:“由于我还要在这里工作,也就默认了此事。”
李先生说:“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停车场每天的工作量实在太大,并且每个月只有1天假期。我的身体不太好,难以胜任这份工作,再加上我的家在潜山县,每个月1天的假期不够用。我与老板常常为请假的事情发生争执。”
李先生说:“由于双方产生了芥蒂,在工作中,争吵频繁。7月16日,我与老板又因停车的事情发生了争执。在争执中,我赌气说‘不干了’,老板听后立即让我结账走人。在结工钱时,老板只付给了我这个月的工资,拒绝退还此前被扣下的700元押金。”
考虑到双方正在气头上,李先生便先行离开了。事后,李先生找到老板,要求退还这笔押金,仍遭拒绝。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向劳动部门进行反映,但劳动部门却以“没有证据”为由,不受理此事。
7月28日下午,记者随同李先生一起来到安庆客运中心站站前广场的停车场。对于李先生700元押金被扣一事,该停车场负责人宋涛告诉记者:“之所以扣除李先生700元的押金,是因为他在工作中常常出错。另外,他还因停车之事,屡屡与顾客发生冲突,造成不好的影响。前不久,李先生还因为停车之事,与顾客发生了肢体冲突,我们赔偿了对方3000多元的医药费。”
宋涛说:“这件事发生后,我们没有让李先生承担这笔赔偿金,事后只是批评了他,让他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一些。可他每次都以‘不干了’为由,要挟我们。因此,我们只好辞退了他。”
“虽然是我们辞退了李先生,但也是无奈之举。”宋涛说:“李先生在我们未招到人员之前,就提出离职。按照口头约定,理应扣除他700元的押金。”
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后经记者的协调,宋涛最终将700元的押金退还给了李先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