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宿松县“特别扶助“为计生困难家庭解忧
核心提示:安庆宿松县“特别扶助“为计生困难家庭解忧“如今虽无人养老,但政府每年给我们发特别扶助金,加上我们夫妻俩在园区打工和庄稼地里的收入,日子并不比别人过得差!”谈到将来的生活,宿松县凉亭镇东山村的贺行友手拿《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证》一点也不犯愁。
今年61岁的贺行友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4年前就开始享受该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10-2011年每年领取了720元的扶助金,2012年扶助金增加到960元。2013年2月,老贺唯一的儿子不幸身亡。该县人口计生部门得知此事后,将5000元抚慰金送到老贺家中,并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将老贺的扶助金标准调整为1560元。2014年初,在其妻子年满49周岁符合特别扶助制度条件后,县人口计生部门又将老贺夫妇两人同时纳入了特别扶助制度,每人每年可享受4080元的特别扶助金。
类似老贺这样的计生困难家庭在该县不在少数。为缓解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从2008年起,国家对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政府发放一定的特别扶助金。该县着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民生工程,切实解决特别扶助对象的后顾之忧,2013年,将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标准上翻一番。当年,全县228名特别扶助对象多领取扶助金35万余元。
2014年初,国家再次提高扶助金标准,并实施城乡差别化的扶助政策。为增强农村计生困难家庭晚年生活保障能力,消除差别化政策标准可能引发的矛盾,该县对农村扶助金进行“填平补齐”,实行城乡统一政策。提标资金由省、县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承担每人每年480元,县财政承担每人每年960元、1560元。据统计,从2008年全面实施特别扶助政策以来,全县共确认特别扶助对象300人,发放扶助金300万元。
为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今年初,该县人口计生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紧抓元旦、春节流动人口集中返乡时机,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宣讲、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生工程的政策条件、个人申报程序、扶助标准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申报。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计生专干、村干、计生办工作人员等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帮助他们吃透政策精神,确保“两项制度”政策口径把握准确、资格确认规范无误。今年3月,在县级全员复核中,所有拟申报对象均符合条件,确认准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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