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公布
安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公布2024年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
安庆日报讯记者从安庆市教体局获悉,今年安庆市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属地招生 严禁“掐尖”普通高中仍实行属地招生。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安庆市招生,经省厅批准可全省招生的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安庆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市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今年,安庆市继续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特色招生。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市域内进行招生。同时,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根据招生工作要求,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掐尖”招生等;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等。此外,我市还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各县(市、区)将中职招生纳入本地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合理安排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确保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中职学校录取工作仍然采取按志愿统一网上招生和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的方式进行。尊重志愿 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要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今年,我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特长生录取工作方面,具有一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初中毕业生,可与普通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直接录取;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在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各校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报名和测试时间一致。 (全媒体记者 项珍 通讯员 陈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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