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望江县国土局原局长受贿43万余元
6月30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对望江县原国土局局长童某某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童某某利用担任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便利,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438528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鉴于被告人童某某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罪行,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属于立功,且积极退赃,故对其减轻处罚。这算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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