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假房产证做抵押 向人借款百万元
核心提示:安庆:假房产证做抵押 向人借款百万元近日,安庆迎江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财产保全案件时,发现被申请人张某伪造房产证作抵押向他人借款100万元,目前法院已告知申请人胡某可通过刑事途径挽回经济损失。
张某与胡某数年前在生意场上相识。2014年3月,张某找做假证人员伪造了一份房产证,用这份伪造的房产证做抵押,假称承揽工程需要资金,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两次向胡某借款共计100万元。后张某将假房产证交给胡某,胡某不懂相关法律,以为拿到房产证就完成了抵押手续,没有向当地房产局办理抵押权登记。2014年6月借款到期后,胡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到期欠款,张某以在外出差、周转困难为由相推诿,胡某察觉情况不对劲,遂将张某告上迎江区人民法院,并请求法院查封张某“抵押”的房产。
收到保全申请后,法院执行法官赶赴市房产局,欲对张某“抵押”的房产进行查封;但经过查询发现,该处房产所有人并非张某,相关信息也错误百出,通过联合调查,确认该房产证确系假证。
执行法官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事由,以高息相诱并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为担保,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建议胡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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