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日起全面禁烧秸秆
5月14日,记者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从即日起,今年我市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全市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焚烧秸秆。加强重点区域管控,重点区域包括高速公路沿线5公里,铁路沿线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沿线1公里,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周边10公里,机场周边15公里,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1公里的区域。
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各县(市)、区政府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秸秆禁烧工作网,对于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市农委、市环保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实地、全程督查;各地成立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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