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2014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出台
核心提示:《安庆市2014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出台5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通过了《安庆(楼盘)市2014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依据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招商引资实际到资额、外商直接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和新引进电商大项目个数等目标任务,并对各种指标进行了界定,据实对各县(市)、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和引进大项目,以及个人在年度引进大项目中,提供信息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市直单位不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实行自主招商,主动申报,对照本办法评奖。
《办法》共设置了先进单位奖、新引进大项目奖和个人奖项三大类。
先进单位奖。分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利用外资先进单位、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先进单位和其他奖项。对年度内新引进5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的县(市)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授予“引进大项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多少评多少,同时由市政府根据项目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
新引进工业大项目团队奖。根据引进项目大小和评选条件,对应投资规模和实际到资进行奖励,有多少奖多少;即投资额100亿元至5亿元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含电子商务大项目)和现代农业大项目团队奖,符合新引进且开工(或运营)大项目认定条件的即奖励5万元。
个人奖项三类:重大信息奖、优秀服务奖、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重大信息奖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评选,由各地根据引进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情况,推荐提供重大信息的候选人,市里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投资额由大到小的排序,评出3名为年度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提供重要信息,促进项目成功落地的个人,授予“招商引资重大信息奖”荣誉称号,给予每位获奖个人1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年度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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