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微信”色诱花心男行盗窃
妙龄女“微信”色诱花心男行盗窃短短半年时间疯狂作案13起 微信”这一新型的聊天工具,通过“附近的人”和“摇一摇”等功能,可在第一时间约到“适合的对象”。这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是无聊时不错的消遣,受到人们的喜爱。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的这些功能实施犯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4月12日,迎江公安分局双井街派出所通过信息研判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色诱花心男实施盗窃的案件。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刘某,系一名90后女子,河南省固始县人。2013年网上结识河北籍已婚女子陈某。陈某与家庭产生矛盾后,双方约定离家出走。2013年6月,刘某与陈某定居安庆。
来到安庆后刘某先在一家美发店从事美发工作,因嫌该工作赚钱少,二人开支又大,刘某便开始寻找赚钱门路。闲暇中,刘某发现手机微信里有一个摇一摇功能,只要轻轻一摇,软件就能为你找到一个陌生人,于是,她便经常与“摇”出来陌生男子进行网聊。同年9月,刘某辞去了美发工作,干起了利用“微信”通过“附近的人”和“摇一摇”等功能,色诱一些花心男子上钩盗取钱财的勾当。
2013年9月6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其“微信”中“附近的人”的功能物色到一位山东籍在安庆的男子,两人聊天之后,便约见该男子在迎江区孝肃路一家宾馆开房间提供性服务。在宾馆房间,犯罪嫌疑人刘某要求这名男子洗澡,然后,趁男子进入洗澡间洗澡之际,盗取男子衣服口袋内19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牌”手机,得手后逃之夭夭。
同年11月9日晚上,刘某利用“微信”中“摇一摇”的功能约到“适合的对象”安庆的一名李姓男子,两人聊天之后,在大观区一家宾馆内以同样的方式,盗走该男子一部“华为牌”手机及600元现金。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供述:其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间先后在安庆市迎江、大观、开发区等地作案13起,盗窃手机8部及现金等,涉案金额17119元。
刘某“微信”色诱花心男的案件为何屡屡发生?办案民警分析,这类案件频繁发生并多次得逞,原因有三:一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数男性“贪色”的心理,容易上钩;二是利用“开房”的机会实施盗窃,被害人往往碍于面子不去报案;三是被害人因做了亏心事,在妻子面前不好交代,不敢声张。民警提醒大家,上网聊天一定要心无邪念,发现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否则,犯罪嫌疑人将会一次又一次作案,被害人将会一个接一个出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已被迎江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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