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安庆站】
“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1、支持单位: 中国羽毛球协会
2、主办单位: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3、承办单位: 安徽健升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合肥精英体育
4、协办单位: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5、冠名: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6、合作媒体: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新华社、新浪网、腾讯网、优酷网、爱奇艺、乐视网、《体坛周报》等;
二、比赛时间、地点:
1、公开报名期:2014年3月1日至各城市赛开赛前两周;
报名地址
总报名地址: 合肥市宣城路126号精英体育,孔晓霞15856987867,邮件:1120009261@qq.com
安徽省羽毛球协会王淮勘1539519160113866781708
安庆站:安庆市菱湖南路体育馆对面力胜体育 贺文胜13966617510
芜湖站芜湖市民生路3号 强威体育 刘云峰18055369018
黄山站: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飞翔体育周伟18905591949
蚌埠站:蚌埠市会展中心健翔羽毛球馆 崔云峰13855278889
淮北站:淮北市洪山路汇景花园苗峰体育陈刚峰18056106227
宿州市纺织路九中对面苗峰体育杨南洋 05573697777
报名费用: 每队200元,报名截止时间为每赛区开赛前五天下午六点结止。
2、参赛队名单公示期:2014年3月18日至各城市赛开赛前一周,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参赛队报名信息;
3、比赛的阶段及时间安排:3.1、第一阶段:城市赛
3.1.1、时间: 竞赛周期: 华东赛区安徽4月12日至5月25日
3.1.2、地点:安徽(6站比赛时间):合肥4.12 -4.13、蚌埠4.19-4.20、(安庆)4.26-4.27、5.17-5.18(淮北)、黄山5.2-5.3,芜湖5.24-5.25 每站原则上限报32支队伍
3.2、第二阶段:大区赛竞赛周期:华东赛区6月7日、6月8日 地点:江苏-南京
3.3、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竞赛周期:7月19日至7月20日 地点:上海
3.4、第四阶段:为世锦赛开球时间:2014年8月下旬 地点:丹麦-哥本哈根
三、比赛项目: 1、比赛均采用5人制混合团体赛形式,包括:男单、女单、男双和混双;
四、运动员资格:
1、满18周岁,国籍不限,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
2、现役及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专业运动员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
3、持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外籍选手持有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签发日期应早于2014年3月1日,且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没有参加过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及五大洲羽毛球联合会组织的比赛,且没有在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运动员以训练和比赛为职业并获得工资收入的)效力过的外籍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4、运动员报名参赛前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协议,方可参加比赛;
五、报名须知:
1、城市赛阶段:
1.1、每队限报7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队员6人,领队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比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1.2、每人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一个城市,不得重复报名;
1.3、参赛队可以以单位名义报名,也可以自由组队报名;
1.4、符合条件的队伍,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根据赛事官方网站和各地报名平台所发布的报名提示信息,到所在城市进行报名;
1.5、报名时,队伍负责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1.6、报名时,队伍须提交每位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照片(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参赛证制作)等组委会要求的其他必要证件;
1.7、每队收取报名费(参考各地组委会标准);
2、大区赛阶段:
2.2、城市赛冠军队伍获得大区赛晋级资格,如获得晋级资格的队伍无法参赛,按城市赛名次递补参赛队伍;
2.3、参加大区赛的队伍,队员名单必须与城市赛阶段一致,不得替换和增补;
2.4、参赛队员因伤病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参赛,导致队伍人员减少的情况,如队伍剩余人员大于等于5人,可以完成全部比赛项目时,则可以继续参加比赛,如队伍剩余人员小于5人时,则视为队伍自动弃权;
2.5、大区赛阶段不再单独收取报名费用,晋级大区赛的队伍须交纳赛事纪律保证金3000元/队,赛事期间,如队伍存在违规行为,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队伍无违规行为,则赛后全部退还;
2.7、成功晋级大区赛的队伍,将由组委会统一配发比赛服,每位队员深、浅各一件,比赛时须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进行比赛,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3、全国总决赛阶段:
3.1、参加过大区赛且没有违规行为的队伍,拥有继续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基本资格;
3.2、各大区赛冠军队伍自动晋级全国总决赛,如获得晋级资格的队伍无法参赛,按大区赛名次递补参赛队伍;
3.3、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队伍,队员名单必须与大区赛阶段一致,不得替换和增补;
3.4、队伍成员因伤病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参赛,导致队伍人员减少的情况,如队伍剩余人员大于等于5人,可以完成全部比赛项目时,则可以继续参加比赛,如队伍剩余人员小于5人时,则视为队伍自动弃权;
3.5、全国总决赛阶段不再单独收取报名费用,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队伍须交纳赛事纪律保证金3000元/队,赛事期间,如队伍存在违规行为,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队伍无违规行为,则赛后全部退还;
3.6、成功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在全国总决赛阶段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全国总决赛组委会根据当地标准承担或进行相应补助;
3.7、成功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将由组委会统一配发比赛服,每位队员深、浅各一件,比赛时须按要求穿着,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资格审查:
1、队伍报名后,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各队资料通过赛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阶段如发现任何队伍或其成员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可向组委会举报或提起申诉,申诉须提交书面文件(必须有领队签名)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组委会调查属实,大会仲裁委员会将退回保证金,如申诉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则保证金上缴组委会;
2、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各级比赛名单公示期内进行,过期不再接受申诉;
3、在有效申诉期过后,向组委会提出队伍资格的投诉者,视为干扰比赛秩序,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参赛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参赛证相符,证件的相片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
1.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1.2、每场比赛开赛前30分钟由各领队按秩序册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必须为5人(4男1女),除女队员外,其他男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不得兼项,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1.3、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队员自备,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1.4、每场比赛均采用七局四胜制,先胜四局者获得当场比赛胜利;
1.5、每场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局: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二局:男单-第一回合(两队的男2)
第三局: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四局: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五局:男单-第二回合(两队的男2) 第六局: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七局:女单(两队的女1)
1.6、所有比赛(包括城市赛、大区赛及全国总决赛),每局比赛均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如赛至14平时,先取得16分者获胜;
1.7、在小组循环赛中,如遇队伍积分相同时,依次以在小组中净胜局数、分数计算;
2、各阶段赛制:
2.1、城市赛阶段:根据队伍数量由组委会进行适当分组,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
2.2、大区赛阶段:根据队伍数量进行抽签分组,抽签时应按照同省队伍尽量回避的原则,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
2.3、全国总决赛阶段:进行抽签分组,分为2个组,每组4支队伍,第一阶段用小组单循环赛制,决出各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决出冠军;
3、弃权与罢赛:
3.1、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3.2、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场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3.3、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八、各级赛事奖励方案:
1、城市赛:
1.1、第一至八名的队伍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奖品;
1.2、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冠军奖杯;
1.3、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领奖T恤;
2、大区赛:
2.1、大区赛每站总奖金76000元;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6000元 第五至八名(可4队并列第五名):各4000元;
第九至十六名(可8队并列第九名):各2000元;
2.2、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冠军奖杯;获得领奖T恤;
3、全国总决赛:3.1、全国总决赛冠军球队将获得总冠军奖杯;
3.2、全国总决赛冠军球队将获得2014丹麦世锦赛之旅的奖励;
十、其他:1、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各级赛事颁奖时,队伍应按要求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领奖服;
十二、未尽事宜由赛事官网补充发布及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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