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否认欠款账 手机录音来证明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那么好姐妹又如何呢?枞阳县就有那么一对曾经亲密无间胜似姐妹的好友,因为欠款而对簿公堂。余某与李某是十几年的好友,两人各出资7万元在外地开个服装店。2013年7月,店面因经营不善,余某觉得不适宜继续经营,双方遂对服装店面进行了结算,李某在进货票据上写了6万的欠条给余某,说难关度过了就马上还钱。此时,余某用手机录下了她们的谈话。年底到了,余某多次催讨,李某仍然没还。余某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2月18日庭审中,因余某提供的欠条是票据的第二联的复写件,余某声称第一联原件和第三联复写件都在李某处,但李某抓住欠条是复写件的瑕疵,矢口否认有欠款的事实发生。余某心中料想到了李某的无情,当庭出示其与李某的手机录音。录音里李某承认了欠款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取得录音资料,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故法院认为此录音证据来源合法。由于李某认可录音中的内容为双方的对话,录音能清楚地反映出双方关于催还借款的谈话,所以法院认定双方存在欠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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